意见作了进一步明确,要求中小学校区新建、扩建时,应充分利用学校地下空间设置停车场;广场、公园、绿地等用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时,宜设置至少一层地下停车场;老旧小区整治、棚户区改造时,也应结合项目建设条件改建、扩建或新增建设停车场,等等。
记者注意到,奖补的标准是地下高于地上,地上高于地面。比如,地面公共停车场(不依附任何建设项目,使用两年以上)奖励补助550元/个泊位。而利用地上建筑屋顶设置露天停车场的,按地面停车场奖补标准的4倍予以奖补。房屋建筑楼内的地上公共停车楼(库)奖励补助16500元/个泊位等等,奖补标准最高的是单独新建的地下停车场,每个泊位补贴可达33000元。在原有规划基础上,超规模新建的地下停车场补贴也均在2万元以上。奖励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按50%比例承担。
停车场亏本吗?为什么要采取高额补贴措施?相关人士告诉记者,停车场建设的最大成本在于土地出让金。除了补贴吸引,这次意见中也细化了土地出让金相关政策。比如,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的增建公共停车场,所用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,在原主体用途符合划拨用地政策的条件下,继续按划拨方式使用;在满足地块出让时全部建设要求,经规划审查批准后,不改变土地用途的,土地出让金不作调整。在城市道路、广场、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,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,地下三层及以下可不收取土地出让金等等。